上海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聚焦8个方面117项措施
集微网消息,2月6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
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赋予上海“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的新的光荣使命,也为新形势下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
上海制定的《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月3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方案》聚焦8个方面,共提出117项措施,以下为该《实施方案》部分要点内容。
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
在金融领域,提出便利电子支付服务提供、支持境外电子支付机构持牌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探索在临港新片区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进一步优化各类资金池业务、深化建设再保险“国际板”、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等措施,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的能力,推动上海金融市场和产品面向国际的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在电信领域,提出提供移动号码携号转网服务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服务体系等措施,不断提升开放水平和服务质量。
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提出保税维修货物允许转为内销、进口葡萄酒和蒸馏酒可免于标示商标或商品名的中文译文等信息、进口医疗器械可在销售或供应前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粘贴中文标签、简化特定品类进口货物检疫措施、完善商用密码产品进口管理、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建设跨境数据交换系统、加强“单一窗口”与境外国家和地区间交流合作并共同开发数据交换系统试点项目等措施,推动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贸易便利化体系,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同时健全海关监管执法措施,扩大预裁定申请主体范围,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
在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方面,提出率先制定重要数据目录、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在临港新片区建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等措施。
在促进数字技术应用方面,提出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的应用、依托“单一窗口”开发电子发票应用门户、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数字身份认证制度、优化“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等创新医疗器械上市前注册服务指导、完善外资企业参与创新药物研发等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的方式和要求、探索开展高度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及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编制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管理试点规定等措施。
在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方面,提出建设国际开源促进机构、加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和力度、参与数字经济、加强数字包容性国际合作等措施。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提出优化升级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拓宽国外地理标志在华获得保护申请指南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对新农用化学品的未披露实验数据保护、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行政监管和司法保护等措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持续优化创新环境。
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
明确政府采购措施的适用范围、进一步优化采购程序、细化采购管理、加强采购监督,构建规范透明、科学严密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进一步保障各类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
推动相关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
对接“边境后”规则,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强化环境保护,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预警制度、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强监管互认与合作等。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培训以及法治、人才、政策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出成效。(校对/韩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