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利国际:终止AMOLED合资协议

近日,信利国际发布公告称,宣布终止与AMOLED合资协议的相关安排。该协议自2017年7月14日签署以来,经考虑市场情况的变化,并鉴于自签订AMOLED合资协议以来已经过一段长时间,于2024年9月13日,订约方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AMOLED合资协议。订约方已解除其于AMOLED合资协议中的所有权利、义务及承诺。

信利进一步表示,自订立AMOLED合资协议后,公司一直就股东协议与AMOLED合资协议其他订约方讨论,该协议将于达成(或豁免)若干条件后生效及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须待股东于尚未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经考虑市场情况的变化,订约方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AMOLED合资协议,任何一方均无就终止AMOLED合资协议支付或应付任何终止费用或其他赔偿。董事会认为终止AMOLED合资协议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最佳利益,且对本公司业务及营运并无不利影响。

据查询,信利国际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公告称,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信利电子与眉山市人民政府、仁寿县人民政府及仁寿产投订立AMOLED合资协议,合资公司总投资额人民币279亿元,作为第6代AMOLED项目公司。AMOLED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亿元,其中信利电子出资人民币20亿元,占13.3%股权,仁寿产投(及指定投资者)出资人民币130亿元,占86.7%股权。根据该项目进展安排,合资公司将于2018年3月底前成立,建设工程将于2018年10月底前开展,于2021年下半年前开始量产。

然而,从2017年7月28日开始,信利国际多次发布了延迟成立AMOLED合资公司的公告,原因皆是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完成若干将载入通函内的资料。直至2022年12月20日,信利国际再次披露AMOLED合资公司的进展。该公告称,为补充资料,本公司正就股东协议与AMOLED合资协议其他订约方讨论,希望于2023年第一季度与其他订约方达成共识。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仁寿产投(及指定投资者)须就AMOLED合资公司之86.7%股权出资。AMOLED合资协议订约方仍在讨论指定投资者的人选。因此,AMOLED合资公司的股东协议尚未落实,故本公司未能落实通函。疫情导致出现出行及其他限制,亦引致延迟落实股东协议。

信利国际还表示,AMOLED合资协议并无规定最后截止日期,且AMOLED合资协议于本公告发出当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讨论股东协议时考虑目前市场状况。截至本公告日期,通函寄发日期尚未确定。但是直至2024年9月25日之前,信利国际再没有发布与AMOLED合资公司相关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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