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低空经济新政竞逐第一方阵,落户奖励最高2000万元

5月15日,南京低空经济发展大会在浦口区举行。会上,《南京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南京市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并解读。

《实施方案》

主要明确了未来三年南京低空经济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中,发展目标包括:

1个总量指标

全市低空经济产业规模发展超500亿元。

7个具体指标

-建成240个以上低空航空器起降场及配套的信息化基础设施

-建成3个以上试飞测试场和操控员培训点

-规划建设1—2个通用机场

-开通120条以上低空航线

-全市低空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超120家

-建成15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培育30个以上具备示范效应的创新应用场景

重点任务涵盖5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

有效保障低空飞行活动方面

聚焦实现大规模、低成本、安全可控的飞行活动,提出了完善低空飞行制度设计、推进空中交通协同管理、提升飞行管控服务能力、打造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建设地面低空基础设施、构建低空数字智联网络等6项任务;

提升低空产业集聚水平方面

聚焦企业培育、产业配套、载体建设、做优品牌等,提出了布局低空未来产业新赛道、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产业链、打造高水平产业承载区、组织开展低空领域重大活动等4项任务;

拓展培育低空应用场景方面

聚焦场景拓展、业态丰富、特色消费等,提出了打造“政府端”应用场景示范、探索“交通端”应用场景实践、鼓励“商业端”应用场景创新等3项任务;

打造低空科创策源中心方面

聚焦发挥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提出了推进低空科技创新突破、发展低空科技服务新业态、夯实低空产业人才支撑等3项任务;

完善低空经济配套措施方面

聚焦核心服务、外力支撑、强化监管等,提出了培育适航审定技术服务能力、组建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和低空经济产业协会、建立低空安全保障机制等4项任务。

《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涵盖持续扩大低空产业规模、建设低空飞行保障体系、拓展丰富低空应用场景、优化低空产业发展生态4个方面12条具体的政策措施。

持续扩大低空经济产业规模

-对于招引头部企业,由企业所在区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对于培育本地企业,首次获得及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区联动给予补助;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可获得3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对于企业技改项目,符合条件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10%给予财政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于企业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0万元。

建设低空飞行保障体系

-低空基础设施方面,在低空飞行服务平台、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和低空数字智联网建设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

-公共服务平台方面,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平台的,给予国拨、省拨资金1:1配套支持;对牵头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低空交通航线方面,支持企业发展联程接驳、市内通勤、城际飞行等业务;按照市内和南京都市圈范围,对符合新开航线和架次标准的运营企业给予奖励。

拓展丰富低空应用场景

-公共服务场景方面,每年遴选发布10个以上具备示范效应的创新应用场景。同时,鼓励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与低空制造企业、低空飞行服务企业的对接合作,开展各项城市公共服务。

-低空飞行场景方面,鼓励企业使用小型或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低空配送业务,对符合新开航线和架次标准的运营企业给予奖励。

-低空消费场景方面,鼓励各区发放用于低空飞行体验和游览的飞行券;对新建并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授牌的无人机、航模航空等各类飞行营地,最高奖励30万元。

优化低空产业发展生态

-设立产业基金,设立南京市航空航天产业母基金,投资项目覆盖低空经济领域天使期和初创期项目、成长期项目和成熟期项目。

-引育产业人才,鼓励低空经济链上企业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落实南京高水平产业人才专项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按照“紫金山英才计划”等系列人才政策给予优先支持。

-打造品牌展会,大力支持市、区引进国际或国家级品牌展会,对符合条件的高端展会最高补助200万元。(校对/韩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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