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两家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2月18日,和远气体发布公告称,近日,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两家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被湖北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备案为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此次为和远新材料和潜江电子特气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认定,发证日期2024年12月1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和远新材料和潜江电子特气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和远气体表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通过是对和远新材料和潜江电子特气在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肯定和鼓励,有利于公司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并提升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校对/黄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