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属多次短线交易,亚世光电监事收警示函
近日,亚世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那松先生因短线交易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那松先生的子女那环宇在2024年7月期间,多次进行公司股票的买入和卖出操作,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针对此违规行为,辽宁监管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那松先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亚世光电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宣导工作,持续提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法律意识,督促他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此外,亚世光电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校对/黄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