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东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瑞联新材终止再融资申请

5月10日,瑞联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资料显示,瑞联新材于2022年10月27日、11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瑞联新材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后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

2023年7月13日,瑞联新材再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并于2023年10月23日披露了落实函的回复内容。

2023年12月15日,瑞联新材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2月1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瑞联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事宜。

不过,因公司主要股东福清卓世恒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国富永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晓春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及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事宜。经审慎论证分析,瑞联新材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上交所撤回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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