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面临退市风险警示
集微网消息,4月12日,威帝股份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公告同时披露,威帝股份2023年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0万元到-1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50万元到-195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5100万元到58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到5750万元,低于1亿元。
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上交所相关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威帝股份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据介绍,威帝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威帝股份前任董事陈振华于2023年11月3日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理由是涉嫌限制期买卖威帝股份股票。
据披露,陈振华在2023年7月7日至7月10日担任威帝股份董事,截至2023年7月6日,陈振华持有“威帝股份”137,524,155股,占威帝股份总股本的24.47%。
2023年7月15日,威帝股份在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陈振华于7月7日、7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威帝股份”合计6,640,000股,占威帝股份总股本的1.18%,成交金额2,656.56万元。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陈振华在限制期内转让“威帝股份”无违法所得。
黑龙江证监局认为,陈振华作为威帝股份时任董事,在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前十日内减持“威帝股份”股票,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的违法行为,于2024年2月28日对陈振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95万元罚款。
(校对/邓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