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京接连发布刺激车市政策

广州和北京释放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有望进一步刺激汽车需求。

5月3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最大看点是,对于“久摇不中”的个人,可直接申领粤A牌普通车指标,即参加增量指标摇号累计次数达72次以上的个人,可直接申领普通车增量指标,不占用配置额度。此外,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进一步确认无额度限制,明确了不需申购可直接申领。

同日,北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落地,也被认为是通过刺激汽车消费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北京市商务局等8个部门共同印发了《2024年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该《细则》补贴条件及标准仍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根据《细则》,消费者通过旧车报废并购买不同种类乘用车,最高补贴金额可达10000元。《细则》明确了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包含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以及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实际上,近年来,政策层面已多次提及通过放开汽车限购、以旧换新等加大刺激汽车消费。2023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2023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

今年也有政策提及优化汽车限购和推进以旧换新政策。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再一次要求“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4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对外发布,进一步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细则明确: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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