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拟向法院申请重整 与格力集团合作求新生

近日,新纶新材发布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称,2018年以来,由于超净业务逐步剥离,同时因材料业务行业特性,前期验证导入周期长、前期投入大、历史包袱重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2024年5月6日,新纶新材股票因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到期债务无法清偿,逾期利息不断增加,现金流日趋紧张,经营困境日益严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纶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0.0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款合计18.43亿元,流动资产远不足以清偿流动负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合计7.82亿元,债权人陆续提起诉讼。

可见,新纶新材经营持续亏损、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新纶新材指出,虽然公司面临上述困境,但公司深耕新能源材料及光电材料行业多年,是新能源及光电行业的核心关键辅材供应商,材料业务稳定持续增长,主要产品在国内具备技术领先和规模优势,并成功打破国际巨头的垄断,客户均为国际国内龙头企业,市场前景良好,具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和丰富的人才储备。目前公司材料板块的人员、业务、资产暂时还能保持完整,仍能维持运转,公司仍具有重整价值。

其进一步称,公司拟主动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积极通过破产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历史债务、引入重整投资人以使公司重获新生,更好的维护全体员工、广大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预重整系指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预选管理人,提前开始债权预审、资产清理、资产评估、协助谈判等工作的司法前置性程序。待受理破产重整的条件满足后,法院再裁定正式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从而可加快整体的工作进度,有效提高重整成功率。

另外,新纶新材在《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中披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继续深化公司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在加快产能落地、重整化债、企业纾困、产业投资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与格力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或“甲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珠海市龙头国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格力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进行产业投资、资本运营的主体平台,是格力集团着力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的重要载体之一,致力于打造成为专业高效、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平台。

该协议将继续深化公司与格力集团的合作,在前期双方共同打造新能源电池材料和光电材料产业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在加快产能落地、重整化债、企业纾困、产业投资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后续公司将在本《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与协议对方具体磋商并签订相应项目的合作协议,以确保项目的最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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