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将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此次纳入的主要包括生活中常见的固定充电桩、移动式充电设施、随车充电设备等。
公告设置了1年5个月的过渡期,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有关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同时在确保认证质量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积极采信企业已有的国际认证等检测认证结果,降低企业认证成本、缩短认证时间。
根据行业统计,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充电桩(枪)1188万个,其中公共桩339万个、私人桩849万个。我国现存充电桩相关企业数量达51.2万家,大多数为近两年新增的中小企业,存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存在安全标准不统一、运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认证规范合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