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紫晶存储案新进展:投资者损失得到及时高效赔偿
8月30日,证监会网站发文“证监会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紫晶存储案投资者损失得到及时高效赔偿”。根据相关协议,紫晶存储案4家中介机构共计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除了前期先行赔付的约10.86亿元投资者损失以外,还需向承诺金管理机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纳约1.89亿元承诺金,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约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并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截至目前,4家中介机构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齐承诺金,并进行了自查整改,证监会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以下是该文具体内容:
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涉嫌未勤勉尽责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4家中介机构(以下合称4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证监承诺公告〔2023〕1号、2号、3号、4号)。根据协议,4家中介机构共计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除了前期先行赔付的约10.86亿元投资者损失以外,还需向承诺金管理机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交纳约1.89亿元承诺金,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约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并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截至目前,4家中介机构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齐承诺金,并进行了自查整改,中国证监会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鉴于4家中介机构已经履行承诺认可协议,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749号)第十五条等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8月30日依法终止对4家中介机构上述事项的调查。
本案作为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例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较高效率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救济、惩戒、教育、化解市场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综合性作用。本案通过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督促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损失,中介机构通过先行赔付程序在两个月内赔偿16,986户投资者(占总受损人数97.22%)约10.86亿元(占总损失金额98.93%)。后续,投保基金公司还将依照规定发布相关公告,在前期先行赔付中未申领赔偿金的适格投资者可以继续向投保基金公司申领相应的承诺金赔偿。在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4家中介机构也付出了总计约12.75亿元(为其业务收入的10倍多)的经济代价,并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中介机构把关责任,践行金融为民理念,依法依规稳慎做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