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纶又被银行起诉,涉案金额5018.6万元
5月24日,ST新纶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纶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介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请求判令新纶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欠款本金49,500,000.00元,利息685,993.51元(暂计算至2024年4月16日)及实际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含复利、罚息),同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暂合计50,185,993.51元。
据披露,因生产经营需要,ST新纶全资子公司新纶电子材料于2021年12月27日与中国银行武进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武进支行向新纶电子材料提供贷款金额为6,1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还款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中国银行武进支行于2021年12月30日向新纶电子材料发放了6,100万元贷款。
新纶电子材料于2022年6月24日与中国银行武进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约定将原合同借款期限修改为60个月,自提款之日起算。根据新纶电子材料的实际情况,新纶电子材料于2023年12月25日与中国银行武进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二,合同约定将原合同借款期限修改为84个月,自提款之日起算。
ST新纶、新纶新能源、侯毅及刘昕分别为新纶电子材料上述贷款提供担保。2024年3月20日,新纶电子材料在中国银行武进支行的贷款出现本金逾期及欠息,中国银行武进支行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据了解,这已是ST新纶半个月内第二次披露因贷款逾期被银行起诉,此前华夏银行常州分行也宣布对新纶新能源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提起诉讼。